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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来我校讲学
发布时间:2017-02-27 点击次数: 来源:

   3月9日,应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邀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博士在逸夫楼报告厅作了题为“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学术报告。我校副校长王文臣,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徐鸿法官、研究室主任娄匡元法官,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班子成员与500余名师生共同聆听了此次报告会。报告会由该院院长李文发主持。


     

王韶华从“为什么要进行司法改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改革的主要内容”、“当前改革的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就”、“如何推进下一步的改革”五个方面展开深入论述。他结合我国当前社会实际问题,指出当前我国司法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重要性。随后,在如何进行司法改革的问题上,王韶华分别从司法体制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进行了分析阐释。他把司法改革的内容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建设性的提出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观点。同时,他表示司法改革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司法制度改革、司法机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三个层次层层递进,推动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最后王韶华介绍了司法体制改革最新的进展和新目标。现场提问环节,师生积极提问,王博士耐心解答互动效果良好。王博士的演讲深入浅出,发人深省,赢得了师生们的热烈掌声。

王韶华,诉讼法学博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二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出版专著--《前行中的思考—司法热点问题探究》,发表论文60余篇。

报告会前副校长王文臣在法律教研服务中心会见了王韶华一行宾主就我校的法律人才培养法学专业硕士点建设诊所式法学实践教学实施等开展了友好的交流。法社学院班子成员参加了上述活动。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程腾 夏鹏飞/供稿  张玉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