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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扬宪法精神,弘宪法权威
发布时间:2017-12-05 点击次数: 来源: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多次强调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神圣不可侵犯,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2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日前后一周为宣传周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我们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青年法学会有幸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浉河区人民法院的邀请参加法院旁听和宪法宣传活动,近距离感受法庭威严,学习法律知识 。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旁听了一个贩卖毒品的刑事案件,然后作为学生代表参加了信阳中院宪法宣誓仪式暨12.4公众开放日活动,活动中我们在国旗下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结束以后,和中院的院长合影留念。在浉河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旁听了一个入室盗窃的刑事案件,然后学习了法院的工作流程参观了荣誉墙。

本次活动创新宪法宣传教育,用事实说话,既统揽全局、高屋建瓴,又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为贯彻实施宪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旨在宣传法律知识,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